《安徽稅務》雜志論文投稿要求:
Ⅰ、范圍:包括但不限于稅收政策研究、稅收法律與法規(guī)、稅務管理與實務、稅收經濟學、稅收征管信息化、稅收法學等。
Ⅱ、本刊采用匿名審稿制。來稿均由編輯委員會送呈校內外至少兩位同行專家審閱,再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采用。
Ⅲ、一級標題用“……”來標識,二級標題用“、、……”來標識,三級標題用“”來標識,四級標題用“、”來標識。一般不宜超過4層。標題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。各級標題末尾均不加標點。
Ⅳ、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,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;引不完整的一段話,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,句號在引號外。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、問號,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。
Ⅴ、摘要應能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信息,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,字數(shù)一般以200字左右為宜。一般不以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作為主語。
VI、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詮釋和說明,用數(shù)字加圓圈在右上角標注,如①②……,注釋內容排在頁腳。
VII、文中圖、表只附最必要的。表格采用三線制,其序號及表名列于表格上方;圖的序號及圖名列于圖的下方。
VIII、來稿請寫明作者真實姓名、職稱或職務、工作單位、詳細地址、郵編、電話號碼和E-mail。以集體名義寫的文章,請注明執(zhí)筆者或聯(lián)系人,以便聯(lián)系。
IX、基金項目:論文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、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,應注于文章首頁,如“基金項目:國家自然科學基金(編號:30271269)”。
X、參考文獻應引用最新且公開發(fā)表的文獻,并按GB/T 7714《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(guī)則》編寫,參考文獻不少于8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