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檢驗檢疫科學(xué)》雜志論文投稿要求:
Ⅰ、正文的書寫格式、層次與序號寫法如下:各級標題序號頂格書寫,標題末一般不加標點符號。
Ⅱ、來稿一般不退,所有稿件請自留底稿。來稿必復(fù),一個月內(nèi)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對稿件自行處理。
Ⅲ、摘要文字量50~300字。試驗研究和專題研究類論文,應(yīng)寫成報道性摘要。
Ⅳ、作者是指對論文作出了實質(zhì)性貢獻的人(包括自然人、法人或組織)。作者署名次序原則上以貢獻大小決定排序,由論文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,投稿后原則上不得變更。
Ⅴ、稿件研究內(nèi)容如獲得課題或基金資助,請注明其名稱及項目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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