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珠江現(xiàn)代建設》雜志論文投稿要求:
Ⅰ、摘要篇幅為 100-300 字,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,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。關鍵詞數(shù)目 3-8 個。
Ⅱ、注明本文的重要題注、論文的性質(什么基金資助項目或哪級管理的科研項目、××學位論文、獲××論文獎等)和作者簡介。
Ⅲ、間接引文通常以“參見”或“詳見”等引領詞引導,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,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(jié)。標注項目、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。
Ⅳ、本刊不辦理退稿,對非采用稿件也不奉告評審意見,請作者自留底稿。來稿請勿一稿多投,編輯部有權對采用的稿件進行部分修改或者刪減。
Ⅴ、來稿一律要求使用電子文檔,以Word文檔為佳,可以E-mail方式投稿,并注明詳細通訊地址、郵政編碼、聯(lián)系電話等聯(lián)系方式。
VI、基金項目:基金項目類別(項目編號)。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,省(部)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(yōu)秀論文優(yōu)先發(fā)表。
VII、著錄的參考文獻應準確無誤,其內容及順序是:專著——序號、著(譯)者、書名、卷次、出版社、出版年;期刊一一序號、作者、篇名、刊名、年份、卷期;報紙——序號、作者、篇名、報紙名、年月日、版頁。
VIII、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(或)圖中的數(shù)據(jù),但應對圖表的意義、特點和重大發(fā)現(xiàn)做必要的闡述,同時應有相應文字,如“見表1”、“如圖1 所示”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。
IX、作者姓名、工作單位:題目下面均應署作者姓名及工作單位(單位全稱+處室或二級院系)、所在城市、郵編,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。
X、文題一般字數(shù)不超過25字。正文各級標題用阿拉伯數(shù)字連續(xù)編號,層次分明,可用至4級標題。
雜志發(fā)文主題分析如下:
主題名稱 | 發(fā)文量 | 相關發(fā)文學者 |
水利 | 350 | |
水電 | 201 | |
電站 | 169 | |
水電站 | 148 | |
水庫 | 140 | |
水資源 | 118 | |
水利樞紐 | 99 | |
流域 | 94 | |
水文 | 75 | |
水利工程 | 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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